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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雜檔/清聖祖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 清聖祖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十四 事由: 硃諭傳旨西洋人來中國後不再返國者許在內地居住立為定例 建立日期: 康熙45年 (1706-02-13 ~ 1707-02-02) 產生者: 康熙皇帝 硃批內容: 前日曾有上諭,多羅好了陛見之際再諭。今聞多羅言,我未必等得皇上回來之話。朕甚憐憫。所以將欲下之旨曉諭。朕所欲發旨意者,近日自西洋所來者甚雜,亦有行道者,亦有白人借名為行道,難以分辨是非。如今爾來之際,若不定一規矩,惟恐後來惹出是非,也覺得教化王處有關係。只得將定例先明白曉諭,命後來之人謹守法度,不得少違方好。以後凡自西洋來者,再不回去的人,許他內地居住。若今年來,明年去的人,不可叫他許住。此等人,譬如立於大門之前,論人屋內之事,眾人何以服之,況且多事。更有做生意,跕買賣等人,益不可留住。凡各國各會皆以敬天主者,何得論彼此,一概同居同住,則永無爭競矣。曉諭。 尺寸: 22.5x9x4(公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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